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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冯晓青: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2021-05-10 11:52来源于 知产财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了虚假宣传行为。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应当遵循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宗旨,对竞争关系和宣传行为不正当性进行认定。竞争关系应做广义理解,包括直接竞争关系和间接竞争关系。由竞争关系所带来的原告适格问题认定,“直接利害关系”作为实体判决要件,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予以认定。宣传行为不正当性包括:虚假和引人误解行为所导致的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的存在。应当区别作为构成要件的“虚假”与虚假宣传行为,损害指的是直接损害,并应当证明虚假宣传行为与损害的发生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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