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刘晓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汤 佳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2020年5月13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了《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学习、听音乐、玩游戏位列未成年人上网活动的前三位。毋庸置疑,当下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了中国未成年人上网过程中的高频行为,进而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休戚相关、紧密相连。
在游戏领域,困扰产业界及司法领域的新型问题主要集中在游戏黑灰产。游戏黑灰产不仅对游戏产业生态造成了影响,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制造了许多不确定性:未成年人身份认证缺失、游戏时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游戏成瘾、冒用身份充值、被不法分子趁机侵害......由于游戏产业合规中缺乏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求,同时游戏黑灰产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未成年人在接触甚至参与游戏黑灰产业链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无意地、轻易地接触到大量不良信息,在监管不足的情况下,游戏黑灰产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甚至诱使未成年人身陷囹圄。
游戏黑灰产的存在和蔓延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何种不良影响?这种影响的严重性几何?我们应当采取何种对策对其进行规制和防范?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网络游戏黑灰产业的范围与形式
黑灰产业是网络领域的通俗说法,一般来说,黑色产业指的是从事具有违法性的活动且以此来牟取利润的产业。而灰色产业则指的是不明显触犯法律和违背道德,游走于法律和道德边缘,以打擦边球的方式为“黑产”提供辅助的争议行为。聚焦到游戏这一领域,在当前游戏业态的发展背景下,常见的游戏黑灰产业包括打破或绕开游戏系统的限制,提供工具和账号、买卖个人信息等寄生于网络游戏行业的产业链。
从产业链分工来看,游戏黑灰产业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技术工具类,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上游地位,主要提供外挂、云游戏等“产品”或服务,并负责“产品”的更新迭代,持续破解正版游戏中不断被修复的bug以躲避游戏厂商的“追捕”,从而为中、下游环节的从业人员制造并提供各类软、硬件设备和服务。
二是推广平台类,位于产业链中游,主要通过网站、论坛、群组、公会等恶意平台进行非法交易和交流,对上游提供的“产品”进行营销推广。
三是直接实施类,位于产业链下游,在实施环节常常表现为恶意行为、诈骗等形式,多以“产品营销推广”作为借口接近受害者。
二、网络游戏黑灰产中未成年人面临的风险与问题
1.技术类黑灰产中缺失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功能设置
技术类黑灰产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私服和外挂。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对 “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即私服、外挂等违法行为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简单来说,外挂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提供辅助游戏的工具,从而使玩家在游戏过程中获得游戏系统原本未提供的技能的一项产品,实践中有将其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并将编写、销售“外挂”的行为定性为侵犯著作权、违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非法经营。私服,即私人服务器的简称,指未经版权所有者的授权盗用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盗版网络游戏服务器,且此服务器中运行的程序与合法出版的网络游戏的底层程序相同,从而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外挂和私服会给游戏商和正常玩家带来困扰和损害。外挂与反外挂、私服与反私服的斗争也从来没有停止。游戏厂商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黑灰产对抗,一是反外挂系统,比如玩家在正常操作中会出现人机验证选项验证用户身份,但这将提高用户交互成本,影响玩家游戏体验;二是截获和侦听游戏服务端和客户端发生的数据交互,但是这一方法效果并不理想,一旦外挂出现,很多开发商、运营商就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对正常玩家的行为也会出现误判,甚至造成深度付费玩家流失的严重后果。例如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玩家吴先生投诉称自己因与外挂玩家组队打游戏被封号3天,而实际上他并不知情且已离开队伍单打独斗。
在未成年人保护的视野下,正版网络游戏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往往会设置防沉迷系统、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相应的内容治理功能,对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游戏内容等进行限制和干预,为了获益,游戏厂商也倾向于设置相应的升级速度模块和一定的付费项目,而这恰恰是外挂和私服广受欢迎、屡禁不止的核心逻辑。“升级快,装备新,不受限”,外挂和私服可以不受时间、地域以及防沉迷系统的限制,并且不需要消耗太多的金钱。在巨大的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私服不会对玩家进行限制,也不会区分玩家是否成年,其首要任务自然是迎合玩家的心理实现牟利的目的。架设私服的人遍地开花,随便找个服务器就能架设私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被查到了就再换个服务器重新开始,这是当前游戏黑灰产的现状和战术。在私服玩家中,未成年玩家也并不鲜见,游戏私服中防沉迷系统的缺失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无限游戏的条件,使得玩家沉迷游戏的可能性增大,很多未成年人玩家对私服游戏无休止地投入时间和精力,最终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平台类黑灰产存在针对未成年人诈骗等高风险行为
平台类游戏黑灰产主要是指通过网站、论坛、群组、公会等恶意平台对上游提供的“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非法交易和交流活动。当前平台类黑灰产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是兼售实体与虚拟商品的综合电商平台中的非法交易行为,以游戏虚拟道具、服务为主要商品,其中也包含代练、代充的私下交易;二是专业性较强、范围较小的论坛、公会、游戏攻略网站等平台,不法分子通过其功能诱导未成年人参与赌博,进而联系交易或是以“联系交易”为借口实施诈骗;三是以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为“流量池”的引流行为,例如利用短视频平台发布使用外挂的游戏过程视频,从而为外挂进行引流。
第一类综合电商平台上,行骗手段主要有“收到对方为网络虚拟物品所付费用后拒绝兑现”和“卖出网络虚拟物品之后利用玩家疏忽,使用自己有效证件再取回”两种。青少年的经济行为往往受到监护人限制,其自身对于上述综合类电商平台的信任度又较高,这类欺骗手法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游戏用户而言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不仔细分辨就可能上当受骗。而当不法分子获取未成年人信任后,他们会使用信息诱骗、假冒客服等手段,骗取用户的钱财。
第二类论坛类平台黑灰产上的行骗手段主要包括:骗取其他玩家装备及其他网络虚拟物品、在游戏中冒充玩家好友并诱导玩家转移注意力至其他赌博或色情游戏从而进一步牟利、制作一个假的游戏官方网站进行诈骗、在正规网页上发布虚假广告与信息等。黑龙江省宁安市曾经出现这样一起案例:犯罪嫌疑人在游戏聊天室发布“免费送游戏皮肤”等虚假信息,声称可以免费赠送游戏人物皮肤,要求未成年人按照提示进行转账操作,受害未成年人分四次向对方转账共计5万余元后,被微信拉黑。
2018年公安部对外发布的4起网络赌博典型案例显示,网络赌博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出售和回收虚拟货币,或者提供其他赌博条件来获取收益的。还有的直接暗箱操作控制玩家输赢,以牟取暴利。这种变相赌博,对游戏用户具有很大危害。未成年人在游戏过程中容易受利益驱使,抱着大发横财或者输钱回本的心理,在赌博的泥淖中越陷越深,最终倾家荡产。而有些不良平台提供的恶意放贷服务,使得本钱输光的借贷人在无力偿还后只能到处搜刮钱财,久而久之,势必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引发偷窃、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此走上犯罪歧途的案例并不鲜见。
第三类社交、短视频等平台上的黑灰产则更为隐蔽。在聊天社交领域,不法分子会以“游戏交流”为借口组建游戏交流群,在交流中有意无意的“透露”他们正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通过与受害人的“共同爱好”建立信任关系从而牟利,有些未成年人甚至被骗而不自知。至于短视频平台,不法分子更是花样百出:反复强化“使用外挂可以称霸全场”并且录制视频加以展示、反复解说“使用模拟器不受防沉迷系统限制”……更有甚者,挂羊头卖狗肉,视频投稿的是“王者荣耀相关”,实则说的是另一款游戏,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利用短视频引流的最终目的都是视频下的那一行小字——购买产品服务的联系方式。
3.未成年人参与黑灰产业链可能直接从事不法行为
目前,从事“网络游戏代练”行为是未成年人参与网络黑灰产业链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涉及到游戏代练行业的非法经营、非法雇佣问题。大众常识中普遍认为“玩家与代练人之间的协议可视为加工承揽合同,只要双方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就可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实际生活中有大量游戏代练者正在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力以供给其他游戏玩家尤其是国外玩家对虚拟货币的需求,且代练者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或青年。
《焦点访谈》曾报道,目前,在很多城市都有非法的“网络游戏代练”工作室,他们打着“通过玩游戏赚钱”的幌子创造出了一种被称为“网络游戏代练员”的工作,应聘者大多是放弃学业的学生,甚至还有一些放弃了学业、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由于长期超时工作、工作环境恶劣,他们的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除此之外,这一行业还存在着扣押身份证、非法招收童工、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
另外,网络世界个人信息、人际关系、财产交易的隐匿性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诸多诱惑,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提供了多种可能。如为了实现黑客梦想,未成年人破解系统安全的程序密码,截取机密材料,以此彰显自己的破译能力,赢得网络同伴的称赞;沉迷网络付费游戏的未成年人,为了获得“武器装备”和“角色地位”而向游戏开发商伸出黑手;网络费用短缺者则通过盗取他人网银账号和资金,换取虚拟财产,获得网络挥霍的资本;更有甚者,直接与黑灰产上游进行合作,专门开发外挂、私服等产品,以牟取“打游戏的原始资本”。这些行为并不鲜见却难以监测与监管。
网络世界的匿名性使得未成年人的越轨行为越来越难以觉察。在外部控制力弱化下的条件下,未成年人越来越“暴露”在我们目光之外的网络世界中。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会对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权益、避免他们成为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的“网络劳工”或代练工具,防范未成年人深度卷入网络游戏黑灰产带来的风险和侵害,这是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游戏黑灰产中未成年人保护的对策与思路
首先,要充分认识游戏黑灰产中未成年人面临风险和问题的严重性。针对游戏黑灰产规制的研究和实践,目前我国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在法律层面,有观点认为可以从刑法、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个领域对其进行归责,司法实践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去分析游戏黑灰产的研究和实践尚不多见,这一现状与未成年人遭遇的风险和侵害程度并不匹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游戏黑灰产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隐患和风险,识别并定位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
其次,针对性设计游戏黑灰产中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则和机制。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制度构建来看,当下立法和监管的重点放在了互联网企业合规问题上,具体包括身份识别、防沉迷、个人信息保护、内容治理、防范犯罪等领域,针对的是合法运营的企业,而非黑灰产厂家。针对游戏黑灰产中未成年人保护的研究可以提示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现实中大量的对未成年人造成侵害的行为发生在法律政策的盲区,难以窥测又隐蔽性十足,甚至连未成年人自己都很难意识到侵害已经发生,监护人和学校亦难以察觉,极难通过举报等发现机制来识别风险和侵害。因此,针对具有隐蔽性的黑灰产业链,加大调查和研究力度,制定针对性的规则和机制,并要求相关产业采取针对性的合规措施,是真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迫在眉睫的制度建设需求。
最后,建立多方协同治理和预防的机制。未成年人保护与其他法律保护制度相比,最大的特点是这一制度不仅具有治理和惩戒的功能,也起到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是单纯的法律及其实施能够完成的任务,根本解决还是需要对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层面进行意识强化和教育培养,其中家庭监护是重中之重。对于父母等监护人来说,要充分认知未成年人在接触游戏产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通过加强与孩子的深度沟通交流,做好生活中的引导和督促,确保孩子远离侵害和风险。从社会教育层面,加强针对未成年人和家长的网络素养普及和宣传,充分提示典型风险,利用舆论环境促使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最后,除政府加强监管、建立完善保护机制外,互联网行业,特别是涉及游戏黑灰产的相关行业,作为平台规则体系建设和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环节,也应当积极采取技术措施、完善规则建设、强化对抗黑灰产的监测能力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绿色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