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3日获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新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随着我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升级,今年以来美团已三次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败诉。
在此之前,今年美团分别于金华和淮安因“二选一”被判赔偿100万元及35.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金华、淮安两起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也都曾针对美团“二选一”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青岛中院这次认定,美团对跨平台商户采取的改变配送范围、降低商户曝光率、回收优惠活动等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让美团平台的商户只与其独家合作,这会影响商户入驻饿了么平台以及饿了么平台商户的流失,导致商户丧失了在饿了么平台的交易机会,消费者丧失了从多平台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渠道及机会。
事实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已成为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今年以来相应的监管及执法成果也日趋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