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代步工具成为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电动平衡车是一种以电力驱动,具有自我平衡能力的个人运载工具,通过其内部装配的陀螺仪等设备保持平衡。每一位平衡车爱好者通过练习都可以在马路上平衡的骑行,但是,从法律上来讲,你的平衡车真的“平衡”吗?
近日,一起涉及电动平衡车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
原告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第201520107602.9号“一种改良电动平衡车”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发现被告北京乐锋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电动平衡车与原告的专利产品非常相似,经对比分析后确认其产品已经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被告北京乐锋科技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高某系其股东,应对北京乐锋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案专利
被告北京乐锋科技有限公司、高某辩称,涉案产品系其从案外人处购买平衡车相关配件拼装而成,其并非相关配件的生产商,事先不知道构成侵权,且经营获利较小,不应该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当庭对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的平衡车产品进行了勘验比对,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河南中心的技术调查官身在郑州,克服暴雨等极端天气,全程参与本案审理和技术比对,并就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询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