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深圳市德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珠海运控瑞奇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庭后,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包括该两案在内的11件专利民事侵权纠纷及8件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达成和解协议,促成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缝纫机技术引发系列纠纷
涉案专利系名称为“多用途可调节分体式压脚”和“一种布料平整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属于缝纫设备领域。珠海运控瑞奇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系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指控深圳市德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被诉侵权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行为。一审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案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均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遂判决深圳市德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判决后,深圳市德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开开庭+庭后调解,促成“一揽子和解”
收案后,承办案件的第五合议庭就两案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组织了庭前合议,为庭审的高效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各自的主张分别提供了新的证据,在审判长徐燕如的主持下,审判员詹靖康、刘晓梅围绕案件的技术事实和法律争议展开了周密细致的调查。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詹靖康进一步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有研发、制造实力,各自拥有该领域内的多项专利。包括正在审理的两案在内,双方互诉侵权和专利无效请求,共存在3件二审专利民事侵权纠纷、8件一审专利民事侵权纠纷以及8件专利无效行政纠纷,并且还有继续提起新诉讼的趋势。此外,双方当事人均已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长期往返于北京、广东等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双方也已就所涉系列纠纷进行过多次磋商,却未能达到足以使双方均能满意的结果。当事人虽当庭声称不愿意和解,但考虑各方面因素,本案仍存在和解的可能性。
对此,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分别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诉求,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意向后,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共同逐条协商确定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庭审结束后3个小时,当事人友好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撤回争议中的全部起诉、上诉及无效宣告请求共计19件案件。
发挥机制优势强化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本次一揽子解决了19起专利民事及行政纠纷,真正实现了一站式纠纷解决。不仅实现了定纷止争实质性化解关联案件的效果,而且从根本上避免了后续进一步诉讼的产生,也最大化地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