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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无价之姐》被诉抄袭,3被告被索赔200万元

2021-11-30 10:36来源于 潇湘晨报
近日,记者从企查查获悉,《跟我出发》曲作者董赫男与快手、李宇春及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公开。原告董赫男提出诉求,删除快手平台中含有抄袭内容的《无价之姐》副歌部分的音频、视频,并向3被告索赔200万。李宇春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对李宇春公司主张的管辖权异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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